福州、漳州、泉州、莆田、南平、宁德市教育局,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:
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《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(试行)》和《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标准(试行)》(闽教基〔2007〕42号),在学校申报,设区市教育局组织人员评估和审定的基础上,经我厅审核并公示,闽侯县第六中学、闽侯第四中学、福州文博中学(民办)、福清龙西中学、福清西山学校(民办)、福清康辉中学、福清海口中学、平潭翰英中学(民办)、漳州实验中学(民办)、漳州立人学校(民办)、漳州双语实验学校(民办)、云霄立人学校(民办)、平和正兴学校(民办)、石狮市第八中学、永春美岭中学、泉港区惠华中学、惠安第二中学、安溪龙门中学、安溪崇德中学、安溪恒兴中学(民办)、安溪第十一中学、莆田第三中学、莆田第十八中学、莆田妈祖中学、邵武市第七中学、古田县玉田中学、周宁县第十中学、福建宏翔高级中学(民办)、福鼎市太姥山中学(民办)等29所学校高中部已基本达到省三级达标高中标准,现确认为“福建省三级达标高中”。
希望闽侯第六中学等29所学校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科学发展观,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,按照已制定的整改计划和方案,切实做好达标后的整改和巩固提高工作,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,创新学校管理体制,深入推进课程改革,突出学校办学特色,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。
福建省教育厅
二○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